不清楚云南产假、陪产假新规定的看过来!建议收藏保存

摘要

云南省的产假是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产假60天=158天,而且有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而陪产假是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女性产假期间,给予男性30天陪产假。并且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的。

截至目前,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并公布。只要是合法结婚生育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外,增加了60天产假,男方给予30天护理假(陪产假),相关条例的公布受到了许多男女雇员的欢迎,但具体规定还不清楚,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云南省的产假陪产假规定。

云南产假规定

云南产假、陪产假天数新规定

1、产假

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只要是在职职工,法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按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还应休60天产假。目前云南省的产假是这样的: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产假60天=158天。当然,这个数字仅供参考。有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2、陪产假

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女性产假期间,给予男性30天陪产假。陪产假也叫护理假,就是依法登记的已婚夫妇。产假期间,女方享有男方在一定时间内互相照顾的权利。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确实无人照顾,或者医院有相关要求,可以向单位申请救助或者照顾。陪产假是一个自然日,所以包括两个周末。

云南省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计算方式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不享受工资。职工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假期生活补助的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假期天数为基数,计算公式为:实际发放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为了参加生育保险,单位需要按照正常产前工资缴纳。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有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生育保险的单位申请,一般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标准缴纳。如果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