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双胞胎再生二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摘要

我是在25岁自然怀孕的,然后孕12周发现双胎妊娠,我们一家人都很高兴,最后是剖腹产生下的双胞胎,现在已经过了5年了,我们准备再生二胎,然后我一个小姨就说我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好像不能再生了,但是我朋友又说可以生,我想问问我这情况再生二胎的新政策条件是什么?

其实大家口中的二胎政策是指二孩政策,二孩不等于二胎。意思就是第一胎是双胞胎的,就不能再生育第二胎了。在发布的关于二胎新政策里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策了。

二胎政策是生育两个子女

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这是二胎政策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如果是再婚的情况下,且再婚前有过一个子女或双胞胎的,医学上鉴定为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可以再生育二胎,其他再婚生育情况如下:

  1. 1. 再婚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2. 2. 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 3. 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二胎;
  4. 4. 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5. 5. 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所以说按照这上面的条件,你们一条也不符合,既不是再婚,也不是只有一个子女,而且两个子女都是正常的,所以是没法再生育第二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