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最新的未婚生子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而且未婚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父母一方的户籍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如果想让孩子跟着母亲,则只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母亲的户口本,就可以在当地的派出所办理登记,如果想让孩子跟着父亲落户,则还需要额外的求子鉴定证明,才能够办理落户登记。自2013年开放二胎到2021年开放三胎,我国的生育政策有了不少变化,而关于未婚生子也有新的规定,在以前未婚生子并合法,因为生育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而不合法的夫妻无法办理准生证或进行生育登记,所生育的子女属于计划外生育外,按规定会征收社会抚养费,而现在未婚生子则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而未婚生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关于未婚生子《民法典》这样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除此之外,国家的生育政策也有了许多改变,下面就分享一下最新的未婚生子第一胎规定:
未婚所生的孩子也可能像婚生子一样正常的落户,只需要携带好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即可。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以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例删除,社会抚养费不再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提。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属于计划内生育,而未婚女性由于没有结婚证,无法进行生育登记,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未婚生子并不需要缴纳罚款,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已经取消,以前未婚生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但现在国家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不需要再交社会抚养费,具体依据来源于2021年6月国家颁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其明确指出了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以上介绍了未婚生子第一胎的最新规定,除此之外,我国提倡优生优育,其目的是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而优生优育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非常重要,以下整理了有关优生优育的实用建议: